《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十問十答”(2025年4月9日)
一、為什么要新起草《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答:為進一步保障公租房申請、分配、退出和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根據(jù)各區(qū)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以及公租房投資運營企業(yè)近十年來在資格審核、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寶貴經(jīng)驗及建議,我局重新起草并印發(fā)《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二、異地務工人員和住房困難類別準入條件的區(qū)別?
答:《實施細則》第六條將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納入政府公開配租的公租房保障。同時考慮到有部分戶籍家庭工資又略高于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別的收入線,而實際上這些家庭生活仍然比較困難,因此在《實施細則》第七條對具有本市城鎮(zhèn)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專門設定了一個類別,該類別要求申請人在珠海落戶3年以上,沒有收入的限制,租金按市場租金水平的80%左右繳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