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品 名:文明城市
頒發(fā)單位: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
1999年9月,珠海市榮獲由廣東省委、省政府頒發(fā)的“文明城市”牌匾,成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
品 名:文明城市
頒發(fā)單位: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
1999年9月,珠海市榮獲由廣東省委、省政府頒發(fā)的“文明城市”牌匾,成為全省首批文明城市。
主辦單位: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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