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用字〔2024〕93號——珠海市自然資源局關于珠海市金灣區(qū)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
金灣區(qū)人民政府:
經你區(qū)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珠海市金灣區(qū)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請示》(珠自然資金字〔2024〕923號)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國有農用地5.5443公頃(其中耕地0.598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4135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5.9578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guī)供應,用于城鎮(zhèn)建設。
二、請你區(qū)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