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珠海市2024年戶籍孤兒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
各區(qū)(功能區(qū))民政、財政部門:
根據(jù)2024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孤兒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2087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295元,分散供養(yǎng)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按同樣標準執(zhí)行。
請各區(qū)(功能區(qū))切實做好孤兒基本生活費等有關發(fā)放工作,并納入低保制度進行管理。
特此通知。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財政局
2024年4月1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