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關于全面實施“民生微實事”的指導意見》(珠委辦字〔2021〕6號)、《珠海市實施“民生微實事”工作指引(第一版)》(珠民生微實事領導小組辦〔2021〕6號)要求,統(tǒng)籌建設市“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積極推廣優(yōu)質服務類項目,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珠海市“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制定背景與必要性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正式啟動全市“民生微實事”工作。2月3日,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全面實施“民生微實事”的指導意見》(珠委辦字〔2021〕6號),要求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市“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管理辦法,統(tǒng)籌指導各區(qū)(功能區(qū))完善區(qū)級項目庫,積極推廣優(yōu)質服務類項目。《珠海市實施“民生微實事”工作指引(第一版)》提出,由市民政局統(tǒng)籌建設“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甄選“代表性強、受益面廣、資金量少”的項目,優(yōu)先在全市復制推廣。
二、起草依據
1.《關于全面實施“民生微實事”的指導意見》(珠委辦字〔2021〕6號)
2.《珠海市實施“民生微實事”工作指引(第一版)》(珠民生微實事領導小組辦〔2021〕6號)
三、起草內容說明
(一)主要內容概述。
《管理辦法》起草的基本思路為:建設和管理市級“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大力推廣“代表性強、受益面廣、資金量少”的優(yōu)質服務類項目,提升基層公共服務效能,增進民生福祉。
在結構上,《管理辦法》分為六章,即總則、項目入庫、項目使用、項目評估、項目出庫、附則。第一章“總則”部分明確了目標任務、工作職責、基本原則等;第二章“項目入庫”部分明確入庫項目的標準、資金額度、入庫程序等;第三章“項目使用”部分明確了各區(qū)(功能區(qū))、鎮(zhèn)(街道)在項目選取、項目實施方面的職責和要求;第四章“項目評估”部分明確了市、區(qū)(功能區(qū))、鎮(zhèn)(街道)在項目評估方面的職責和要求;第五章“項目出庫”部分明確了需退出市級項目庫的項目標準;第六章“附則”部分明確了《管理辦法》施行時間。
(二)文件擬確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擬確立的主要制度為:規(guī)范“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出處為:《關于全面實施“民生微實事”的指導意見》(珠委辦字〔2021〕6號)中“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市‘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管理辦法,統(tǒng)籌指導各區(qū)(功能區(qū))完善區(qū)級項目庫,積極推廣優(yōu)質服務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