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武警珠海支隊還建項目二期工程予以小額零星工程備案的復函
珠發(fā)改投審〔2024〕64號
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
報來《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設中心關于申請對武警珠海支隊還建項目二期工程予以小額零星工程備案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該項目函復意見如下:
一、該項目建設是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會議精神,是珠海市政府全面支持澳門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因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對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cè)相關陸地和海域(V形地塊)實施管轄,武警珠海支隊現(xiàn)狀用地與V形地塊重疊部分不再由武警珠海支隊使用,需對武警珠海支隊原有的相關執(zhí)勤設施和訓練設施進行還建工作;項目建成后能有效保障武警珠海支隊正常邊防執(zhí)勤及日常訓練需求。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辦文編號PX20245377)和市財政局意見,我局同意武警珠海支隊還建項目二期工程予以備案。(項目代碼:2412-440402-04-01-709250)
二、武警珠海支隊還建項目共分為兩期,其中一期工程建設內(nèi)容為沿V形地塊北側(cè)珠澳邊界新建圍墻(含配套智能化系統(tǒng)),已完工。二期工程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建設執(zhí)勤崗樓、還建邊界圍網(wǎng)、硬化地面及按需安裝配套智能化系統(tǒng)。
三、項目總投資估算控制在499.19萬元內(nèi),其中建安費用429.0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二類費用)46.42萬元、預備費23.77萬元。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納入年度市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該備案文件作為項目立項、概算投資控制、投資計劃資金安排的依據(jù),請你單位按規(guī)定編制項目預算報市財政部門批準,務必控制投資額,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件有效期兩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超出時限未開工項目需重新申請。
珠海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0日